近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起草了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。 《意见稿》共32条,旨在落实食品安全“四个最严要求”,进一步强化幼儿园、承包企业、餐饮服务部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切实保障儿童食品安全。 《意见工程》提出,幼儿园集中供餐遵循福利、便民、公共卫生原则,明确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,依法聘任食品安全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,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。“日常管理、周检查、月调度”的干线和机制。结合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特点,明确责任和实施要求,重点关注供餐方式选择、食材采购接收、加工生产过程控制、高风险食品限制、餐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,着力构建幼儿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。 《意见稿》明确,要提高专业人才素质,加强家庭教育共同治理和社会监督,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幼儿园食堂、外包管理公司、学校供餐单位等予以严厉制裁,禁止依法对个人和企业实施制裁。 (鞠文)
(编辑:王慧敏)